开云手机站入口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的通知
浏览:5235次发布时间:2025-05-23 17:49:53来源:本站
各教学单位:
依据《开云手机站入口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海经院〔2022〕36号)相关规定,我校自即日起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度专任教师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教学单位在职的专任教师。
二、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1.科研工作量统计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指导大创项目、学科建设。
2.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所取得的科研业绩。
3.各项科研业绩统计内容、级别划分及工作量计算依据《开云手机站入口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海经院[2022]36号)附件二《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30日前,各单位老师填写并提交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2.6月15日前,各科研秘书核算本单位人员科研工作量,确保各项业绩工作量统计规范、无误后,将签字盖章的《2024-2025学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表》、《2024-2025学年度工作量汇总表》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
3.6月16日-26日,科研处对各学院送审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作为科研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
(二)相关要求
1.横向项目学校执行按到账经费的20%奖励,其项目业绩不再计入个人科研总课时,仅用于教师工作量考核。
2.科研成果的统计及工作量的核算是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开云手机站入口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海经院[2022]36号)中附件二《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各项科研工作指标内涵核定本单位人员科研工作量,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统计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各学院及时和科研处沟通协调,联系人:向瑶 电话:0898-65669125 邮箱:30769882@qq.com。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