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4668次发布时间:2025-05-23 17:45:33来源:本站
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学校年度工作部署,为有序推进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我校2025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定于即日起正式启动。为确保统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1. 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取得的成果;(2024年12月份的成果未报的可补报,本轮科研成果统计结束后不再对此行补登记)。
2. 统计对象:科研成果以“开云手机站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由本校第一完成人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重复登记,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
3.统计内容: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录用通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译著、编著)、教材、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咨询报告、科研成果获奖、艺术作品及获奖与体育竞赛获奖。
二、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5月30日前,成果完成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2025年上半年内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信息,请自行参照《开云手机站入口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对科研成果进行分类填报,并将佐证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后上传至附件。
科研系统网址:https://hkc.educationgroup.cn/
2.6月7日前,各科研主任在线审核系统中本单位教师的成果信息,审核完成后导出统计数据,形成《2025上半年开云手机站入口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3),经部门领导审核、盖章后与需要原件的佐证材料上报送科研处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佐证材料要求
1.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需从数据库下载)、数据库截图证明(附件2),被转载和被SSCI、SCI、A&HCI、EI等外文数据库检索的论文须上传检索证明扫描件。
2.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3.被采纳的研究报告:政府采用部门出具的批示或采纳证明扫描件。
4.获奖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以下成果除按要求上传系统外,另需提供成果原件1份。
5.艺术作品及获奖与体育竞赛获奖:公开展出、出版或发表的艺术类作品提交作品原件1份及相关扫描件(封面、版权页、作品),原件不退回;参赛作品获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6.学术著作、教材:著作原件1份与相关扫描件(著作封面、带CIP与ISBN号版权页),除独著外,与外校合著的著作或教材须同时提供由出版社出具的个人编写字数证明原件,以及出版合同扫描件。
7.其他未尽事项,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向瑶
电话: 0898-65669125 邮箱:30769882@qq.com
附件3.2025上半年开云手机站入口科研成果统计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