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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浪花杯”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海南赛区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浏览:10266次发布时间:2025-11-07 09:18:56来源:本站

海经院202518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提升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水平,增强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引导海经学子积极留琼就业,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5年11月至12月举办学校第二届“浪花杯”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海南赛区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 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作为教育部主办的国家级A类赛事,是以比赛为重要契机,为高校全面构建一个涵盖教育、实践、教研等多个环节的人才培养成果展示生态系统,是高校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实现高质量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平台。

我校将努力把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深化校企深度合作的生态圈。更好在校内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就业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我校生涯教育创新升级,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引导毕业生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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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办单位

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竞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竞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竞赛纪律和执行要求的相关行为予以处理。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和课程教学赛道。

1. 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上传平台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2. 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和适应度。(上传平台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3.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学生开设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

(二)同期活动。

竞赛举办期间,将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活动月、生涯体验周、校企供需对接活动、就业典型宣传、留琼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就业育人主题班会引导师认证培训、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研讨交流会、分学院行业专场双选会、企业宣讲会等系列活动。各学院可围绕赛事,结合校赛同期活动,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院赛同期活动。

五、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赛、校赛两级赛制。

(一)院赛

分报名及比赛两个阶段。由各学院分团委具体负责。

报名阶段:各学院参照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分组设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学院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参赛作品。

1.参赛人数:为全面弥补大学生在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学习效果方面的不足,各学院两个赛道累计参加初赛人数不应低于本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90%(以报名系统为准),以保证学生通过赛事获得卓有成效的生涯启蒙和意识唤醒。各学院须在11月13日前指导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zgs.chsi.com.cn)完成报名并提交合格作品方可算作成功参赛。

2.生涯闯关。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同学须使用并完成闯关或测评环节。(闯关及测评手册详见附件7)

3.比赛阶段:各学院须在11月24日前遴选出参加学校复赛参赛选手,每个学院各赛道各组别推荐参加校级复赛选手不超过10人。

4.资料提交:院赛完成后将《第二届“浪花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XXXX学院推荐参加校级复赛人员汇总表》(附件8)(盖章扫描版、Excel版)、《开云手机站入口第二届“浪花杯”职业规划大赛XX学院初赛情况总结》电子版、代表性照片5张和短视频1个(1-3分钟)打包压缩后,邮件及文件夹命名为“XXXX学院第二届浪花杯职规赛校级复赛参赛材料”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

(二)校赛,分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校级复赛:采取线上评选,综合考虑各学院院赛组织情况、参赛人数及同期活动等因素分配校级决赛名额。

校级决赛: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设金、银、铜及优秀奖、同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7日)

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11月20日。

(二)院赛(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

各学院于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院赛。院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校赛(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上旬)

组织专家对复赛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入围校级决赛人选。校级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校赛获奖选手奖项

为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参赛学生分别设立金、银、铜奖及优秀奖,获奖学生将取得学校颁发的获奖证书,金银铜奖学生还将获得职业发展奖励金。

金奖:4 名,获奖证书+3000 元

银奖:8 名,获奖证书+2000 元

铜奖:10 名,获奖证书+1000 元

优秀奖:若干,获奖证书

进入校赛的选手同期收获:

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精修、一对一生涯规划咨询、实习或就业岗位直通卡、语言培训或研学机会、就业政策详细解读、体制内就业规划指导、央国企就业规划指导、各类企业面试全真模拟演练等优质资源配套。

(二)学院及指导教师奖项

大赛设立学院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奖:8个,奖牌+奖金4000元

优秀指导教师奖:4名,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

(三)参加本次竞赛的学生

实行学分配套制,所有参加比赛且上报的参赛材料符合评审要求的学生,均获0.5素质拓展学分。

(注:以系统导出数据为准,经教务处审核,向学工部报备,交各学院备案并执行)

八、参赛要求

(一)基本要求

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课程教学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学校在编或正式聘用人员。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往届在校级总决赛中获金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报名规范

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资料审核

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九、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竞赛宣传动员工作,把竞赛作为加强和改进学院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全体在校学生、教师了解和参与竞赛,将竞赛与各类学业规划、专业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

(二)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学生学业规划、生涯发展、专业教育、就业服务、课程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再投入、再促进,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的课时认定等支持。坚持公平办赛、开放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各学院要安排分团委书记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沟通交流工作。

(三)广泛宣传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校范围内关心支持大学生高质量发展和充分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梳理办赛经验,推动院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用好竞赛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和育人价值,加力宣传涌现出朋辈教育典型人物和事迹,推出可复制推广典型做法,在院赛结束后及时向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十、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根据需要组织赛事说明会或相关工作培训,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上述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严格监管评委和工作人员。

(二)组委会联系人: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徐淳,联系电话:0898-65733542

程老师:0898-65733542;王老师:0898-65733700

邮箱:haijingyuanjiuye@163.com


附件1 成长赛道方案.pdf

附件2 就业赛道方案.pdf

附件3 课程教学赛道方案.pdf

附件4 课程教学赛道申报表.pdf

附件5 课程教学赛道支撑材料一览表.pdf

附件6.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7 大学生职业生涯闯关指导手册.pdf

附件8 XXXX学院推荐参加校级复赛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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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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